合作案例

关于征集湖南省工业领域鼓励发展的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第二批)的通知


来源:开云下载    发布时间:2024-09-28 02:43:10

  关于征集湖南省工业领域鼓励发展的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第二批)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工信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湖南省工信厅等三部门联合印发的《湖南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以及工信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传统制造业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规〔2023〕258号),加快推进湖南省工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加大绿色低碳技术、装备和产品推广应用力度,积极稳妥推进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征集工业领域先进适用绿色低碳技术、装备和产品(第二批)。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聚焦推进湖南省“4×4”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围绕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汽车、新能源、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加工、轻工纺织、先进材料、生物医药等重点行业,征集工业节能、信息化领域节能、工业节水、先进环保、资源综合利用、减污降碳等6大方向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和产品。

  (一)工业节能。包括工业节能技术、高效节能装备和产品。①有关行业大范围的应用的生产的全部过程节能新工艺或工艺替代技术,重点工序或关键设备革新优化技术,工艺系统集成优化技术等。②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利用、工业绿色微电网、储能应用、氢能高效制备及利用、原燃料替代等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技术。③系统能源梯级利用、余热余压余气回收利用技术等能源回收利用技术。④能效指标达到或优于相关国家标准1级能效等级的量产装备或终端产品等高效率节约能源装备和产品。高效率节约能源装备包括高效电动机、变压器、工业锅炉、风机、容积式空气压缩机、泵、塑料机械、内燃机等。高效节能产品有电动洗衣机、热水器、空气调节器、热泵、吸油烟机、燃气灶具、电饭锅、微波炉、洗碗机、空气净化器、电风扇、换气扇、显示器、智能坐便器等。

  (二)信息化领域节能。包括数据中心、通信基站、通信机房等重点用能设施节能提效与绿色低碳有关技术、装备和产品。利用5G、工业互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能量流、物质流等信息采集监控、智能分析、精细管理、系统优化,提升能源、资源、环境管理上的水准的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技术、装备和产品等。

  (三)工业节水。包括废污水再生利用、高效冷却或洗涤、高耗水生产的基本工艺替代、用水智能管控等节水工艺、技术、装备,水环境敏感地区的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等。

  (四)先进环保。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修复、固态废料处理、噪声与振动控制、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环境污染防治专用材料和药剂、环境污染应急处理、环境污染防治设备专用零部件、减污降碳协同处置等重点领域的技术、装备和产品。鼓励重点推荐脱硫、脱硝、细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处理及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装备,高盐工业废水、电镀废水、垃圾渗滤液等水处理技术装备,污泥高效脱水及处理、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农村水污染和垃圾处理、医疗废物回收处理、垃圾焚烧飞灰、铝灰处理等技术装备。

  (五)资源综合利用。包括工业固废减量化、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再制造四大类别。工业固废减量化主要是指有关行业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和降低工业固体废物危害性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主要是指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赤泥、冶炼渣、化工渣、废石等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工艺技术设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主要是指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旧机动车、废塑料、废旧轮胎、废纸、废旧纺织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废玻璃、废旧光伏组件、废旧风机叶片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艺技术设备。再制造领域主要是指废旧工程机械、机床、燃气轮机、航空发动机、工业机器人、大型医疗设备、轨道交通设备、汽车、办公设备等机电设备及其关键零部件再制造加工过程中的先进技术工艺设备。

  (六)减污降碳。包括碳减排、污染协同治理、清洁生产三大类。碳减排主要是指零碳工业流程再造技术、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 (CCUS)、生物质能碳捕集封存技术(BECCS)等技术、装备和产品。污染协同治理主要是指工业水污染治理、工业烟气治理、VOCs治理、氨逃逸、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固体废物回收处理处置、污染物源头控制等技术、装备和产品。清洁生产主要是指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建材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技术,工业产品绿色设计、能源清洁高效低碳安全利用、多污染物协同减排等技术、装备和产品。

  (一)申报主体为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和产品供应服务商,包括各类工业公司、第三方服务机构、科研院所和行业协会等。申报主体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注册和税收解缴关系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近三年来经营发展正常,不涉及破产、重组、停牌等重大事项,无重大失信记录及其他违法行为。

  (二)申报的技术、装备和产品知识产权明晰,符合国家质量、安全、能效、环保等方面的标准和要求,具有先进性、引领性和示范性,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良好。

  (一)自主申报。申报单位按照自愿原则,对所在地县市区、市州工信主管部门逐级报送《湖南省工业领域鼓励发展的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申报书》(附件1)和《湖南省工业领域鼓励发展的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申报汇总表》(附件2)。科研院所和行业协会可直接向我厅申报。

  (二)初审推荐。各市州工信部门对申报资料做初审并形成推荐意见,于2024年11月15日前将正式推荐文件(含申报汇总表)、申报书(一式两份)报送我厅。

  (三)评审发布。我厅组织专家对申报资料做评审,必要时开展现场核查。对通过专家评审、现场核查且公示无异议的申报项目,按程序纳入《湖南省工业领域鼓励发展的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和产品推荐目录(2024版)》,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并组织宣传推广。

  (四)动态管理。我厅将定期更新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和产品推荐目录,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动态调整出目录:一是技术、装备和产品已不再领先的;二是推广应用成效不明显的;三是发生较大安全、质量、环保、能耗等事故受到处罚的;四是其他经评估不再符合列入目录要求的。

  (一)各级工信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重点核查申报资料完整性和真实性、技术原理描述是否清晰、知识产权是否明确、是不是满足国家产业政策等内容。

  (二)各级工信部门应加强对本地区列入推荐目录的单位的跟踪指导和动态管理。

  附件:1.湖南省工业领域鼓励发展的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第二批)申报书

  2.湖南省工业领域鼓励发展的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