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河道岗兵”获生态环境部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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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28 02:44:54
晋江新闻网10月12日讯10日,生态环境部通报优化法律方法第四批典型事例,晋江“河道岗兵”获表彰,为全省仅有。据悉,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将非现场监管作为日常法律查看的重要方法之一,使用视频监控等非现场监管手法,高效统筹法律资源,完成对环境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的精准冲击。
近年来,晋江生态环境局归纳运用各类智能手法,不停地改善改造智能管控形式,继续拓展各类智控办法覆盖面,经过河道视频监控展开非现场巡查,充沛的发挥“河道岗兵”效果,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头绪;生态云指挥中心和法律部队实时联动,及时查办违法排放让水遭到污染的东西案。
6月26日上午,晋江生态环境保护归纳法律大队英林中队接到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信息中心工作人员预警信息:视频监控发现玉坂村分流井河道有浅蓝色污水流入港塔溪。法律人员当即会同英林镇河长办前往港塔溪进行排查,发现晋江市宏盛达服装印花有限公司污水搜集池至混凝沉淀池中心设置有一根三通管道,现场有污水排放痕迹,且该公司厂区内雨水沟内的废水与车间出产废水及河道视频监控外排废水色彩共同。法律人员对该公司的出产车间、污染防治设备、环保手续、排污去向等状况做了查看,并对法律进程进行摄影、摄像,保存依据。面临依据,该公司负责人供认经过三通管道将部分出产废水直接外排至河道。
晋江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则,对该公司处以10万元罚款;一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及《行政主任部分移交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子暂行办法》第七条的规则,将当事人移交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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