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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淀池

宝鸡市人民政府


来源:开云下载    发布时间:2024-08-26 01:06:13

  截止2017年9月12日16时,省委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宝鸡市环境信访件346件,现将第11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受理编号266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神农镇大散关银洞峡景区门口(宝平高速8标段)的河道里有一个大型的搅拌站,占地约二十余亩,搅拌站的沉淀池水满后污水就直接排入清姜河,搅拌站工作时灰尘满天飞,严重影响了清姜河水和附近的环境。

  经9月9日现场检查,群众投诉反映的搅拌站为中铁十七局宝坪高速公路的拌合站,位于神农镇大散关村银洞峡景区门口以西,清姜河南岸靠近山脚一侧。现场检查时该拌合站正在生产,建有三级沉淀池,产生的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沉淀池定期清掏的废渣运往专门的弃渣场处置,无生产废水排入清姜河。在拌合站西侧场地有部分物料露天堆放,未密闭贮存或采取比较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另外拌合站内场地清扫、洒水不及时,从银洞峡景区门口通往站内的300米道路未硬化,运输物料及混凝土车辆过往碾压产生的扬尘对周围环境能够造成影响。

  对该拌合站下发了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立即改正扬尘污染这一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要求对现场露天堆放的部分物料转运至料仓密闭贮存,对拌合站内场地进行清扫、洒水,对从银洞峡景区门口通往站内的道路进行硬化,并处以3万元罚款。

  受理编号267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高家镇段家磨村一组有高铁工程的碎石厂,在碎石的过程中灰尘特别大,污染空气和环境,对村民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经调查,宝兰铁路客运专线是国家中长期铁路网重点建设项目,位于渭滨区渭河以南。接到信访投诉件后,国土渭滨分局进行现场调查,实施工程单位为了确认和保证项目正常生产,按照相关规定在段家磨村弃渣场设置临时碎石场一处。2017年1月,宝兰高铁线下工程项目施工结束,其碎石场同时关闭,停止作业。实施工程单位已按照设计的基本要求复垦结束,碎石场已停工,等待验收。不存在碎石过程中灰尘特别大,污染空气和环境的问题。

  受理编号268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姜谭路巨家村西北角有一个朝北开的红色大铁门,里面是一小作坊生产泡沫塑料,机器噪音特别大,经常在院子焚烧塑料垃圾,浓烟滚滚,气味刺鼻,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经调查,该小作坊位于高家镇巨家村三组,该小作坊负责人租用巨家村三组仓库房作为加工生产车间,对回收泡沫塑料来加工,生产粉丝状短节材料后出售。占地约0.7亩,生产的全部过程存在噪音、气味、废水排放问题,影响到巨家村三组村民正常生活。

  9月12日,区工信局与有关部门到该经营场所联合执法,企业负责人承诺9月19日前拆除生产设备。

  受理编号269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神农镇大散关村半山腰有个碎石加工厂,粉碎石头的时候灰尘很大,植被严重污染;加工时机器运转的声音很大,严重扰民,影响周边村民夜间休息,工厂上面还堆有10几万方渣石。

  经调查,该碎石加工转运站位于神农镇大散关村枣阳沟,在未取得行政许可的情况下,违法使用林地进行建设,属非法占用林地,前期,渭滨区林业局已立案查处:(1)罚款26300元,(2)责令6个月内恢复林地原状。7月13日,渭滨区政府联合执法工作组,对该碎石加工转运站现场采取断电措施,9月9日再次进行现场检查,该碎石加工转运站处于断电停产状态。

  因该碎石加工转运站未在6个月内恢复林地原状,区林业局正在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编号270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大荣纺织有限公司厂区内两个大烟筒,高约十几米,有时冒白烟有时冒黑烟,空气污染严重。

  经调查,被投诉单位为“宝鸡大荣纺织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宝鸡市金台区宏文路新风巷8号。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现有一台10蒸吨燃煤锅炉,锅炉采用双塔麻石水膜除尘器,现场检查除尘设施运行良好,现场无黑烟排放,燃煤、炉渣全部覆盖,并定时洒水降尘。厂区内有1台燃煤锅炉,烟囱高45米,与群众投诉“厂区内两个大烟筒,高约十几米”情况不符,未发现冒白烟、冒黑烟的现象。目前该公司燃煤锅炉煤改气工程已完成厂区内土建施工、管道铺设以及燃气锅炉安装,预计2017年9月底完成,10月中旬供气。

  受理编号271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南关路铁路桥下长青路上有一排门面房都是宠物店,白天把宠物摆放在人行道上出售,宠物粪便不清理,气味非常难闻,这段还有一些餐馆,油烟直接排放,空气污染严重,楼上居民无法开窗。

  现场检查长青路共有花鸟鱼虫店6家。均涉及违法占道出店经营行为,其中“鑫源水族”和“戴氏水族”2家主要以经营各类宠物鸟和小宠物为主,鸟粪气味较大,造成空气污染,其余4家,主要是以室内养殖销售热带鱼为主。共有涉及油烟污染餐饮门店5家,均未安装油烟进化设施,其中4家未设置烟道,所产生的油烟通过操作间窗户直接排放,造成油烟扰民。

  向11家门店下发《宝鸡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做整改。现6家花鸟鱼虫店已全部停止违法占道出店经营行为,“鑫源水族”和“戴氏水族”2家对门前的人行道进行了清洗。“川妹小炒”油烟进化设施已安装调试到位,其余4家因未设置烟道,已按要求停业整改。

  受理编号272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行政中心东800米三迪塞纳丽小区隔壁的汽配城有三家烤漆房,排气孔直接对着该小区排放废气,气味刺鼻。

  经现场检查,信访投诉问题涉及宝鸡市金台区德利奥汽车喷漆服务店、宝鸡市金台区兄弟联名汽修店、金台区锦驰汽车服务站3家汽修店,三家企业均未办理经营许可证,属于违规经营;均安装有废气净化装置的附属设备和有机废气进化设施,排放废气采用湿法净化。但未按照行业作业规范操作,净化滤芯更换不及时造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受理编号273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宝十桥西铁路桥边垃圾站,晚上11点到凌晨3点左右运输垃圾的过程中垃圾车发动机的噪音很大,扰民严重,影响周边住户夜间休息。

  经调查,宝十桥西铁路边垃圾站位于金渭路铁桥旁,为我市大型垃圾收集中转站点之一。因其垃圾量较大,目前实行一日三收运,但因其地理位置距宝十桥西十字路口很近,金渭路上拥堵时的车辆经常堵塞该站点口,垃圾车在白天清运作业过程中又导致金渭路上其他车辆通行困难(特别是公交车),故当初根据真实的情况,将清运作业尽量调整到车流较少的时间段。

  市垃圾清运中心将垃圾清运时间调整到每晚21时之前、凌晨5时以后,最好能够降低对周边居民生活带来的影响。

  受理编号274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千渭小学的学生家长反映,千渭小学操场建好已两年,气味很大,刺鼻、恶心,孩子们在这里每天活动,危害太大。

  经调查,千渭小学塑胶操场于2015年9月建成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建有塑胶田径运动跑道、人工草皮足球场。少儿篮球场等配套设施,并对操场周围进行了绿化和美化。2017年5月,委托塑胶操场专业检验判定单位对千渭小学塑胶操场进行仔细的检测。经检测,送检样本中的苯、甲苯和二甲苯总和、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可溶性铅、可溶性镉、可溶性铬、可溶性汞等7项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标准和规定要求,单项评价均为合格等次,该校也及时将检测结果向全体师生进行了公告。

  受理编号275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高新三路和滨河南路附近的胖牛蛙爱上小龙虾晚上出店经营,露天煎炒时油烟味和饭菜味很呛人,空气污染严重,周围居民不能开窗。

  经调查,胖牛蛙爱上小龙虾店于2017年6月20日装修营业,营业面积150㎡,各类证照齐全,露天煎炒现已搬入店内进行,油烟净化器已安装,设置有专用烟道,使用清洁能源,在店内使用环保烧烤炉。

  要求该店严格遵守市容管理规定,夜间不得出店占道经营摆放桌椅,不得在露天煎炒污染空气,要合理的安排营业时间,同时做好清洁卫生。

  受理编号276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八鱼镇姬家店村五组村民在一块空地养了二十多头羊,夏天羊粪臭气熏天。

  经调查,该村一村民在自己门前的一块空地私自搭建临时围栏进行养羊,刚开始在自家后院进行养殖,后来搬至路边空地围栏养殖,共养羊20多只,羊圈紧邻住宅户,羊粪露天堆放,羊圈旁边的环境脏乱差。

  作出限期整改意见,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将现有羊圈拆除并搬离居民区进行养殖,同时将场地的粪污清洗整理干净。对查处的问题责令于2017年9月15日前整改到位。

  受理编号278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宝鸡众喜凤凰山水泥有限公司灰尘漫天飞,由于对周边围墙没有加固任何防尘隔离措施,严重影响附近农作物的生长及村民的生产生活。

  经调查,宝鸡众喜凤凰山水泥有限公司熟料生产线日停机检修至今。水泥磨生产正常,收尘等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原材料堆放在堆棚,堆棚外堆放部分材料全部进行了遮盖,现场无扬尘现象;东侧、北侧围墙加固了防尘隔离措施;附近的农作物生长和村民的生产生活正常。该公司2009年7月28日取得环评批复,2013年1月25日通过省环保厅验收。企业主要排放口窑尾、窑头全部安装了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每季度监测数据达标。

  岐山县环保局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并要求企业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受理编号279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凤东路街东有三家夜间露天烧烤摊位,经常营业到凌晨一两点,噪声大,严重影响周围群众的正常生活和休息。

  2017年6月份,岐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督促县城城区内50家露天烧烤摊点全部更换为环保烧烤炉具,凤东路小吃一条街是岐山县统一划定的饮食一条街。该街东面有一户经营露天烧烤摊点,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此摊点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下发了整改通知,要求于8月底前关停,此摊点已于8月25日停止营业。接到投诉后,9月8日,检查时发现烧烤摊点又重新私自营业,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此烧烤摊点再次取缔。

  岐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安排人员,对凤东路小吃一条街各商户逐一进行了检查,要求各商户规范经营,使用清洁燃料,进一步加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力度。县住建局、纪委对负责此项工作的执法人员进行约谈,并在全体干部职员大会进行了通报批评。

  受理编号280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1.蔡家坡镇落星堡村附近(石头河水库下游石头河旁边的斜峪关)有三个产能特别落后的企业(硫酸厂,电解锰,水泥厂)一直还在生产,环境污染很严重,曾经发生过泄漏问题,对周围农作物影响严重,对饮用水水源有污染。2.落星堡村洪沟村阜丰生物科技公司,气味臭气熏天,对附近村民生产生活产生严重影响。

  经调查,1.投诉中所说的3户企业:①硫酸厂属原落星乡政府镇属集体企业(福利企业)。由于当时生产技术不成熟等原因,曾发生过泄漏问题,对周边农作物、水源地、大气环境等造成一定影响,群众反响较大。2007年该企业转让后现名为陕西京安宇鸿化工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岐山化工厂,2014年进行生产的基本工艺改造,生产废水零排放;2015年建设制酸尾气吸收塔,降低二氧化硫排放。9月8日现场检查时,环保设施运转正常。该企业已取得环评批复并通过环保验收,验收监测废气、废水达标排放。②电解锰厂已于2006年前后自行倒闭关停。③水泥厂现名为石头河水泥有限公司,在9月8日现场查看时发现,该企业各生产线已全面停产。据调查资料显示,陕西京安宇鸿化工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岐山化工厂及陕西石头河水泥有限公司均不属于淘汰类落后产能。2017年7月8日县水利局农村饮水安全水质监测中心对周边村庄饮用水取样检验后出具的饮用水水质检验报告单显示,企业周边的柳家庄和安乐2个村的生活饮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2.宝鸡阜丰生物科学技术有限公司已取得了环评批复并通过环保验收,烟气治理项目通过环保验收。投诉反映该公司的气味,来自生产的全部过程中的浓缩和化肥车间,气味主要是生产的全部过程中浓缩料液在加热过程中残留有机质、造粒工段有机质被烘烤产生的一种轻微糊化和焦化味,此气味属于发酵行业生产特有的气味,在特定气象条件下,随同大量水蒸气排放会间断性闻到。

  要求上述企业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管理,落实专人,做好环保设施日常运行、维护工作,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受理编号281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眉县黑工厂漠视环保督察:张赵村三组有一家塑料颗粒加工厂,该厂利用塑料颗粒生产猕猴桃泡沫箱,村民对于此厂之前并不“感冒”,跟着时间的推移,最近才发现加工厂内部存在许多环保方面的问题,该厂子周围最近总是散发出刺鼻令人作呕的气味,而且到深夜后,厂子有偷排黑烟的现象,厂子没有一点手续,实属“黑”工厂。

  经调查,投诉反映的企业为宝鸡万全包装有限公司,2016年5月开始建厂,2016年6月办理了营业执照,2017年7月该企业投入试生产,主要生产猕猴桃包装泡沫箱。2017年8月2日,眉县环保局在执法检查过程发现宝鸡万全包装有限公司存有未办理建设项目“环评”手续,未建设安装锅炉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等环境问题。

  已责令该企业停产,并对主要生产设备做了查封,约谈企业法人,行政处罚1万元。要求首善街道办事处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力度,防止企业擅自恢复生产。目前,县环保局多次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均处于停产状态。

  受理编号282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齐镇东边齐镇村12组有个7、8亩地大的垃圾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垃圾都有),臭气熏天,苍蝇蚊子老鼠随处可见,周围村民生产生活被极度影响。举报者建议督查组直接实地调查,不要通知地方。

  9月8日上午,县整治办联合有关部门对该垃圾填埋点进行了现场检查。投诉所反映的齐镇村12组简易垃圾填埋点占地约5亩,紧邻群众生活居住点,原为1处鱼塘,2005年废弃后附近群众便私自将生活垃圾倾倒于此。2015年齐镇政府将该简易垃圾填埋点覆土压实后,明令禁止向该简易垃圾填埋点倾倒垃圾。由于疏于管理,自2016年8月份以来个别群众又擅自向该简易垃圾填埋点倾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9月8日,齐镇政府组织镇整治办、齐镇村负责人专题会议,责成齐镇村立即对垃圾予以清理,并砌围挡墙和设立警示标志,给周围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9月8日下午,已组织机械开始对该简易垃圾填埋点垃圾进行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毕。砌围挡墙和设立警示标志等事宜也正在积极地推进之中。

  受理编号283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县城雅荷花园小区一楼的放心小吃店每天早上5点左右打豆浆的声音很大,中午扯扯面的时候声音很大,影响居民休息,炸油条时油烟味特别大,烟筒直对居民窗沿,工作时冒的黑烟直排到居民家中。

  经调查,投诉中反映的餐饮经营户为眉县首善镇放心小吃店,位于眉县雅荷花园临街商住楼1楼,主要经营早餐和面食,营业时间为早晨5点到下午2点。其抽油烟机排气管道距离居住群众较近,产生的油烟和豆浆机工作噪声对周边群众有一定影响。

  整改措施:已责令该小吃店尽快完成抽烟机排气管道改造,完善豆浆机降噪措施或搬离豆浆机,减少噪声、油烟对周边群众生活居住环境的影响。目前,该小吃店处于停业整改之中。

  受理编号284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1.黄凤山村3组棚户区改造的新建家属楼生活垃圾污水排入龟川河,夏天河水很臭,河里的鱼虾捞出来都变形。2.大河坝村招商引资建成的经济适用房和棚户区改造的居住小区内的生活垃圾污水排入龟川河和红岩河,影响周围群众灌溉和饮水(两个河水合并流入石头河,石头河流入宝鸡和西安)。3、黄凤山小学围墙东边高层建筑施工噪声大,影响教学授课。

  经调查,1.“黄风山村三组棚户区改造”属太白县2016年棚户区改造项目龙凤小区建设工程。目前,工程正在进行室内安装和室外粉刷,计划年底建成,2018年竣工入住。现安置群众还未入住,不产生生活垃圾污水,也不存在生活垃圾污水排入龟川河问题。2.“大河坝村招商引资建成的经济适用房和棚户区改造的居住小区”为水岸花城小区。经现场检查,小区设有50立方米化粪池2座,经沉淀后排入县城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不存在生活垃圾污水排入龟川河和红岩河问题。3.黄风山小学围墙东边无高层建筑施工,群众投诉的工地是黄风山小学南边太白路二期公租房建设项目,该项目由宝鸡建安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目前,公租房已主体完工,正在室内安装和室外粉刷。2017年9月8日,太白县住建局对该施工工地进行了现场检查,对该项目部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采取对应措施,妥善安排工期,加强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噪音管理,坚决杜绝建筑施工工地各类噪声源超标排放。

  一是加强对全县已建成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的污水排放管网的检查巡查力度,对在建和即将竣工入网的项目,严格按照城市污水排放管网管理标准和有关要求,加强入网审核。二是加大对实施工程单位环保法律和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大巡查力度,保持投诉热线畅通,对环境污染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及时查处,并依法严肃处理。

  受理编号285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千阳县假借国家湿地公园项目,侵害个人承包土地,在没有一点手续的情况下开展旅游,污染饮用水源,也侵害了个人的合法权益。投诉人于2016年12月两次向中央环保督查组举报此事,时至今日,国家湿地公园内依旧有游客在保护区游泳、垂钓、烧烤、露营,垃圾和大小便随处可见,污染情况并没有因环保督察而改变。

  经调查,投诉所指国家湿地公园为千湖国家湿地公园,饮用水源为冯家山水库。投诉人反映地域属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周边土地均为荒滩、荒坡,与水面坡度最低在30度以上,不具备耕种条件,没有个人承包土地。在湿地公园建设过程中,千阳县以每亩290元-500元的标准,租用流转冯家山库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周边荒坡、边角地和群众自开的淹没地,栽植亲水植物,共计流转土地496亩,基本都在水库沿岸300米以内。根据国土部门的登记信息,这些土地均不属基本农田,所有流转费用全部按时足额向群众兑付,不存在侵害群众个人承包土地的问题。在调查过程中,了解到宝鸡市轩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在建设轩德养老服务中心的过程中,私自在自然人贺某承包的退耕还林里建设活动板房。因该项目存在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被千阳县国土局责令停止建设,之后法定代表人失去联系,私自建设的活动板房至今未拆除,也未对自然人贺某进行补偿,该事件属侵犯权利的行为,千阳县国土局建议受侵害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并由千阳县司法局负责向自然人贺某提供法律援助,协助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个人承包用地被侵占问题。2016年12月份,群众以相同问题两次向中央环保督察组投诉,千阳县政府认真进行核查,反映问题不存在,并已向中央环保督察组进行了回复。这次接到投诉后,千阳县政府再次进行了核查,未发现游泳、烧烤、垂钓、露营等行为。湿地公园共有130多名环卫人员全天候进行清扫保洁,垃圾和大小便随处可见问题不存在。

  按照去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有关问题均已整改到位:一是关闭歇马湾景点。将入口封堵,车辆和行人没办法进入,在路口设立了警示牌,安全标示牌,禁止游人进入,并安排专人值守,定时对卫生进行清理整治。二是封闭百花园景点。在入口处设置挡车杆和醒目警示牌,固定专人值班,阻止游人误入,确保水源安全;该景点内的娱乐设施关停封闭。三是拆除亲水湾景点游乐设施。将攀岩等游乐设施改造成了湿地保护宣传牌,秋千等小件设施已拆除封存;CS拓展训练入口封闭,外围改造为生态观光、湿地保护等内容的宣传墙。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在百花园、亲水湾等处设置10块宣传牌,37块警示牌,专人值班。五是加大巡查力度。对湿地公园卫生区划片包干,责任落实到36名保洁人员,发现游泳、垂钓、烧烤、露营等行为,及时劝止,对不听劝阻者予以处罚。

  陕西省委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宝鸡市时间:2017年8月24日-9月24日。投诉举报值班电话,邮政信箱:陕西省宝鸡市第161号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