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再次发布资质新政策资质方向日益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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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4 19:38:14
刚刚国务院公布《关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开展“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大幅度降低行业准入成本总体方案的批复》
首批选择31个行业纳入“一业一证”改革试点,配套将国务院部门负责实施的25项行政许可等事项委托上海市浦东新区承担受理和发证工作。
国务院关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开展“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大幅度降低行业准入成本总体方案的批复
你市关于报请审批上海市浦东新区开展“一业一证”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同意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开展“一业一证”改革试点,试点期为自批复之日起至2022年底。原则同意《上海市浦东新区开展“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大幅度降低行业准入成本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要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关于支持浦东在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方面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创造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站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的新起点上,扎实推进“一业一证”改革试点,推动审批管理服务从“以政府部门供给为中心”向“以市场主体需求为中心”转变,走出一条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新路径,为在全国范围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更好克服“准入不准营”现象积累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三、上海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总体方案》实施的组织领导。要围绕全球资源配置、科学技术创新策源、高端产业引领、开放枢纽门户等四大功能,解放思想、突破创新,在市场准入多头审批发证、市场主体高度关注的行业领域,建立行业综合许可制度,强化改革系统集成和协同配套,同步建立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在大幅度降低行业准入成本的同时守牢风险防范底线,实现审批更精简、监管更有效、服务更优质。
四、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支持上海市浦东新区开展“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充分的发挥改革开放试验田作用。国务院办公厅、司法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协调,积极帮助解决改革试点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典型做法和经验。
五、《总体方案》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上海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国务院请示报告。
附件:上海市浦东新区开展“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大幅度降低行业准入成本总体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开展“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关于支持浦东在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方面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创造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将市场主体进入特定行业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实现“一证准营”,深入推动“一网通办”改革,推动审批管理服务从“以政府部门供给为中心”向“以市场主体需求为中心”转变,走出一条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新路径,大幅度降低行业准入成本,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
——坚持需求导向,创新制度供给。以市场主体为中心,坚持问需于企、问计于企、问效于企,不断的提高改革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再造审批管理服务全流程,努力打造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满意的市场准入制度体系。
——坚持系统集成,落实放管结合。在持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提升市场准入便利度的同时,全面建立与行业综合许可相适应的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厘清监管职责,创新监督管理方式,构建协同高效、安全可靠的风险防范和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坚持法治引领,规范推进改革。按照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要求,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扎实做好改革所需的法治保障工作,及时作出调整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根据改革情况适时提出修改完善有关法律和法规的建议。
——坚持重点突破,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围绕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瞄准产业高质量发展面临的堵点痛点,精准化、定制化、系统化推出改革举措,更好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加快培育产业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三)总体目标。2022年底前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开展“一业一证”改革试点,率先建立行业综合许可制度,实现“一帽牵头、一键导航、一单告知、一表申请、一标核准、一证准营”,深入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打造市场主体办事“网购级体验”,以“双告知、双反馈、双跟踪、双随机、双评估、双公示”为核心,配套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多元共治的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有效防范行业重大风险,为在全国范围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更好克服“准入不准营”现象积累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聚焦市场准入多头审批、市场主体关注度高的行业,建立行业综合许可制度。围绕全球资源配置、科学技术创新策源、高端产业引领、开放枢纽门户等四大功能,首批选择31个行业纳入“一业一证”改革试点(见附表1),配套将国务院部门负责实施的25项行政许可等事项委托上海市浦东新区承担受理和发证工作(见附表2)。
(一)再造行业管理职能架构,实现“一帽牵头”。对纳入“一业一证”改革试点的行业,逐一确定行业管理的牵头部门和协同部门。牵头部门负责会同协同部门制定有关行业实施“一业一证”改革的细则,按照精简、协同、高效的原则,梳理集成各部门要求的行业准入条件、申请信息要素和材料清单,制定新的行业综合许可办事指南、申请表、审批流程规定和行业综合许可证样式,统筹建立行业综合监管制度。
(二)再造办事指引方式,实现“一键导航”。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公布纳入“一业一证”改革试点的行业清单及各行业的行业综合许可办事指南,方便市场主体查询、浏览和下载。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小类为基础,全覆盖梳理进入各行业需要办理的单项许可或者行业综合许可,通过目录管理、精确查询、模糊查询等方式,为市场主体提供准确便利的办事导航服务,大幅度降低对市场准入制度的学习成本。
(三)再造行业准入条件,实现“一单告知”。在不改变各部门规定的准入许可条件的前提下,以场所、设备、资金、人员、管理制度等为基本单元,对同一行业的全部条件进行标准化集成。通过网上“智能问答”方式,精准了解市场主体在经营事物的规模、经营规模、工艺流程等方面的个性化特征,定制形成一张清晰准确、简明易懂的告知单,一次性告知市场主体一定要具有的许可条件和应当提交的材料。对消防、环保、公共场所卫生、特定种类设备等跨行业通用审批,结合各有关行业的特点细化审批条件,实现通用审批与行业专项审批在准入条件和审批流程上深度融合。
(四)再造审批申报方式,实现“一表申请”。基于集成后的行业准入条件和信息要素,将同一行业市场准入许可涉及的多张申请表归并为一张申请表,从源头上消除市场主体多头填报、重复填报。开发应用智慧填表系统,从政府内部共享信息和市场主体提交的申请材料中自动抓取有关信息要素,预填入申请表,再由申请人进行审核、补充和确认,大幅减轻申请人填表和政府部门审查负担。
(五)再造许可审查程序,实现“一标核准”。以审前服务、申请受理、材料审核、现场勘验等为基本程序环节,集成各部门审批程序,实现统一受理申请,各有关部门依法定职权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审查结果汇交后再统一发证。简化各部门内部流转、报批程序,对简单审批业务授权受理窗口接件即办,对复杂但高频的审批业务原则上实行双岗负责、一审一核办结。压减审批承诺时限,除国务院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等事项外,行业综合许可的办理时限原则上按照整合前各单项许可的最短时限确定。
(六)再造行业准入证件,实现“一证准营”。将一个行业准入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集成有关单项许可证信息,实行“一枚印章管准入”。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各有关部门对行业综合许可证中涉及本部门的内容负责。明确上海市浦东新区颁发的行业综合许可证在全国范围合法有效。整合前的单项许可证设定了有效期限但许可条件基本不变的,整合为行业综合许可证后原则上取消或者延长有效期限。市场主体填报年报公示信息时一并填报行业经营有关信息,政府部门将有关市场主体纳入持续监管。有关部门依法可以对行业综合许可证中本部门负责的内容做变更(包括增项、减项、更名等)、注销、撤销、暂扣或者吊销,行业综合许可证中其他内容根据关联程度依法作出调整,承担统一受理和发证职责的机构应当配合开展工作。
(一)深化告知承诺制改革。除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意识形态安全、公共安全、金融业审慎监管、生态环境保护、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外,对设备、人员、资金、管理制度等审批前后易发生变动的审批条件,原则上实行告知承诺制,允许申请人以告知承诺书替代证明符合有关审批条件的材料。对耗时长、成本高且开业初期勘验难以体现日常经营状况的检验测试类审批条件,探索实行告知承诺制,允许市场主体免于提交检验检测报告。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有关部门应当将承诺履行情况纳入事中事后监管,对虚假承诺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惩处,守牢风险防范底线。
(二)开发应用网上申办系统。落实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建设“一业一证”网上申办系统,并依据市场主体和有关政府部门需求不断迭代升级,着力提高在线办理率和全程网办率。聚焦便捷查询、精准匹配、智慧填表等功能,持续提升网上申办系统智能化水平,让申办许可像网购一样方便。全面实现行业综合许可证电子化,及时归集至全国统一的电子证照库,广泛推行市场主体电子亮证应用。
(三)探索智能审批模式。选择一批审批标准化、规范化程度较高的行政许可事项,通过申请材料结构化、业务流程标准化、审查规则指标化、数据比对自动化,打造无需人工参与的智能审批模式,申请人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后由系统自动作出审批决定,实现许可“秒办”和“无差别办理”。
(四)建立行业综合许可“好差评”机制。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和管理体系,对行业综合许可的审批服务全方面开展“好差评”。让市场主体对行业指引、条件告知、审核程序、服务的品质等各方面进行“找茬”,形成评价、反馈、整改、监督全流程衔接,倒逼政府部门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
(一)推行行业综合监管。对纳入“一业一证”改革试点的行业,牵头部门会同协同部门研究制定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细则,理顺监管职责,强化信息共享,加强监管协作,明确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建立健全各负其责、协同高效的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在改革中逐渐完备“双告知、双反馈、双跟踪、双随机、双评估、双公示”的综合监督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各部门在审批、服务、监管全流程各环节中的衔接,确保部门协同无缝隙、风险防范无死角。普遍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在避免执法扰民的同时提升监管实效。
(二)加快转变监管方式。推行“互联网+监管”,建设智能化的行业综合监管平台和系统,应用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打造“主动发现、智能预警、自动派单、管理闭环”的智慧监督管理模式。实行动态监管,通过政府、市场主体、消费者、社会舆情等多渠道获取市场运行数据,实时准确察觉缺陷。实行风险监管,分行业建立风险评估模型和应急响应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精准判断,识别风险等级。实行信用监管,利用多维度采集的信用数据对市场主体进行“精准画像”,强化基于信用评估的市场约束机制。实行分类监管,根据不同的风险等级和信用状况,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和激励惩戒手段,把有限的监管资源用在刀刃上,并采取多种形式面向市场主体开展法治宣传,引导市场主体合法守信经营。
(三)强化社会自治功能。坚持政府主导、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彻底扭转政府监管“单打独斗”现象,推动形成多元共治、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选择风险可控的行业,探索豁免办理许可证要求提交的检验测试报告,通过差异化监管措施引导市场主体自愿开展市场化认证,政府部门在事中事后监管中需要开展检验检测的,由政府承担相关联的费用。探索建立产品服务的品质保险制度,在提高风险处置能力的同时,通过保险费率体现经营风险,激励市场主体持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一)推动政务信息共享。健全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政务信息共享机制,对纳入“一业一证”改革试点的行业,有关部门和单位将市场主体的电子证照、年报、许可、处罚、信用等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共享至上海市浦东新区有关部门,为审批和监管提质增效提供有力数据支撑。
(二)强化法治保障。按照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要求,严格依法推进各项改革举措。改革涉及暂时调整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有关法律法规的,依照法定程序办理授权手续。对于试点证明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推动将其上升为制度规定,及时固化改革成果。
(三)建立改革试点内容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对改革试点情况做总结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完善有关制度设计和政策安排,确保市场主体切实享受改革红利。从始至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及时回应市场主体关切,积极稳妥扩大改革试点行业范围,形成持续迭代、良性循环的改革长效机制。
磷的去除有化学除磷生物除磷两种工艺,生物除磷是一种相对经济的除磷方法,但由于该除磷工艺目前还不能够确保稳定达到出水标准的要求,所以要达到稳定的出水标准,常需要采取化学除磷措施来满足规定的要求。但是有时候难免会出现除磷不彻底或除磷后水变浑浊的现象,那么到底为何会出现这样一种现象呢?具体有哪一些原因会影响到化学除磷法的除磷效果呢?(亡羊补牢的备注:本文仅限市政污水!)
除磷剂一般用铝盐和铁盐,铝盐有硫酸铝、铝酸钠和聚合铝等,其中硫酸铝较常用。铁盐有三氯化铁、氯化亚铁、硫酸铁和硫酸亚铁等,其中三氯化铁最常用。也有用石灰除磷的,比较少。一般来说,除磷效果铁盐铝盐钙盐!
采用铝盐或铁盐除磷时,主要生成难溶性的磷酸铝或磷酸铁,其投加量与污水中总磷量成正比。可用于生物反应池的前置、后置和同步投加。采用亚铁盐需先氧化成铁盐后才能取得最大除磷效果,因此其一般不作为后置投加的混凝剂,在前置投加时,一般投加在曝气沉砂池中,以使亚铁盐迅速氧化成铁盐。
采用石灰除磷时,生成Ca5(PO4)3OH沉淀,其溶解度与pH值有关,因而所需石灰量取决于污水的碱度,而不是含磷量。石灰作混凝剂不能用于同步除磷,只能用于前置或后置除磷。石灰用于前置除磷后污水pH值较高,进生物处理系统前需调节pH值;石灰用于后置除磷时,处理后的出水必须调节pH值才能满足排放要求;石灰还可用于污泥厌氧释磷池或污泥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富磷上清液的除磷。用石灰除磷,污泥量较铝盐或铁盐大很多,因而很少采用。加入少量阴离子、阳离子或阴阳离子聚合电解质,如聚丙烯酰胺(PAM),作为助凝剂,有利于分散的游离金属磷酸盐絮体混凝和沉淀。
搅拌时间对化学除磷的影响,除磷剂投加进入废水后是通过沉析与絮凝反应去吸附废水中的磷,金属离子与磷酸盐的一个凝聚的除磷过程,所以当除磷剂投加进去后一定要马上进行高强度的混合搅拌,否则就会出得混合强度不足,导致阻碍磷酸盐发生沉析反应。反之如果缓慢搅拌时间太长,也会影响絮体的生长。
为了使投入的铝(铁)盐尽可能多的与磷酸根反应形成磷酸铝(铁)盐,并成为絮凝反应的核心颗粒,要求在投入药剂时要进行瞬时高强度的混合搅拌(混合时间不大于1s,混合强度在G=1500~6000s-1之间)。如果混合强度不足,泥沙颗粒可能率先包附在金属离子周边,从而阻碍形成磷酸铝(铁)盐的反应;而如果高强度搅拌时间太长,则会影响絮体的生长,不利于沉降分离。在初期的高强度混合之后,为促进磷酸铝(铁)和氢氧化铝(铁)絮体的进一步生长,所需要的混合和絮凝条件与一般废水絮凝沉淀的要求一样。
废水PH值范围对化学除磷的影响, 不管是铝盐还是铁盐做为除磷剂,其最佳除磷效果所需要的PH值范围为6.5--7.0。在这个PH值范围内铝盐也铁盐便能发挥最大的沉析除磷作用。
根据磷酸铝(铁)的溶解度实验,磷酸铝在水中的最低溶解度在PH=6.3左右出现,而磷酸铁在水中的最低溶解度在PH=5.3左右出现。实际应用中,当废水的PH值在6.5~7.0的范围内时,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而该范围的PH值恰好适用于大多数的生物处理过程。对于低碱度废水,为使PH值维持在5~7的范围内,有时在大多数情况下要投加碱。
而且,在化学除磷的过程中不管是投加的铝盐除磷还是铁盐除磷,都会消耗掉废水中的碱度。当消耗碱度过多,使得废水碱度太低时,则会影响到除磷剂的反应效果,所以如果出现这种情况需要马上加碱。
废水中的悬浮固体(ss)与溶解固体(TDS)对化学除磷的影响,化学除磷中除磷剂的作用便是凝聚废水中的固体颗粒,所以如果废水中的SS过多的话便会消耗掉大量的除磷絮凝剂,所以要控制低SS与低TDS的条件下的,注意,此因素仅限于前置和后置除磷,不含同步除磷!
除磷剂投加量多少对除磷效果的影响,化学沉淀除磷过程中除磷剂的投加多少对除磷效果的好坏是呈一个反向的拋物线形状的状态,当我们通过试验测试出除磷效果最好的时候的那个投加量的时候,多加或者少加都会使除磷的效果呈下降趋势。另外,除磷剂的投加点不同直接影响到除磷剂的投加量。
习指出:党和国家实施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就是要对水资源进行科学调剂,促进南北方均衡发展、可持续发展。
要继续推动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建设,完善规划和建设方案,确保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成为优化水资源配置、保障群众饮水安全、复苏河湖生态环境、畅通南北经济循环的生命线。
要把实施南水北调工程同北方地区节约用水统筹起来,坚持调水、节水两手都要硬。要依托大型水利枢纽设施和江都水利枢纽展览馆,积极开展国情和水情教育,引导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增强节约水资源、保护水生态的思想意识和行动自觉,加快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
江都水利枢纽工程既是伟大治淮工程的重要节点,又是江苏江水北调的龙头工程,具有灌溉、排涝、泄洪、通航、发电、改善生态环境等综合功能,是我国第一座自行设计、制造、安装和管理的大型泵站群,规划布局合理,设计施工科学,运行管理规范,堪称江苏乃全国治水的典范,被誉为“江淮明珠”。
近日,在天津滨海新区大港石化产业园区,天津瑞恒茂集团举行了污泥无害化治理与资源化利用示范基地项目奠基仪式。此项目是天津市水务局第八批水环境综合治理重点项目,也是天津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项目。项目落成后,可有效处理全市工业公司产生的工业污泥,以及滨海新区污水处理厂产生的市政污泥,并同污水处理厂形成完整的污泥、污水服务体系,打造智慧水务闭环。一次水源多次利用
污泥无害化治理与资源化利用示范基地项目位于大港石化产业园,占地面积约3.2万平方米,建设规模设计为200吨/天,建设工期预计9个月。
瑞恒茂集团战略部部长陈思宇介绍说,大港区每天产生约4万吨生活垃圾污水,均由瑞恒茂旗下的环科污水处理厂做处理。处理后的水达到一级A标准,排入下游河道,净化河道的同时河水自然流通,让河道不再干涸黑臭。“同时,我们在河道下游建设再生水厂,用处理后的达标排放水制成准二级脱盐水,供给下游的天津石化使用。”陈思宇说,脱盐水质优价廉,每年可为天津石化节省用水费用5000万元。”
工业企业产生的废水,经过统一收集处理,达标后还可再次回排给再生水厂,形成一次水源多次利用的循环链条。
“由中国工程院院士协同公司技术团队研发出的生活污泥制有机肥技术,将作为核心技术在项目中得到全面应用。”瑞恒茂集团副总裁段超说,市政污泥无害化处置是老大难问题,污泥中心项目选择了污泥好氧堆肥技术,相较同类的热干化、电厂混烧等技术,这项技术工艺成熟稳定,利用生物能源,节约投资和运行费用。
项目还将产生3万吨/年的有机肥,反哺园林绿化,让土质更肥沃,培育出的植物也更加茂盛。而工业污泥经过回转窑焚烧,进行深度无害化处理,并将灰渣用于建材。污泥处理处置行业市场规模预测
污泥处理是对污泥进行减量化、稳定化和无害化处理的过程。污水处理程度越高,就会产生越多的污泥残余物需要加以处理。除非是利用土地处理或污水塘处理污水,否则一般的污水处理厂必须设有污泥处理设施。对现代化的污水处理厂而言,污泥的处理与处置已成为污水处理系统运行中最复杂、且花费最高的一部分。目前我国污泥处理处置技术已形成四条主流技术路线,初步建立了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体系,但示范工程缺少运行效果评估与全方位系统总结,技术路线的适用条件与技术参数没有固化下来,致使各地使用技术路线存在不确定性和随意性。
与政策利好同步而来的将是更加严格的市场监管,更高的处理标准,以及因地制宜的工艺筛选。目前,用于污泥处置的技术工艺呈遍地开花之势,如何在无害化和资源化的要求下尽可能提高处置效率,契合处置需求特别的重要。随着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污泥处置延伸出了耦合垃圾焚烧、水泥窑协同处置、参与土壤修复等路径,技术工艺突破瓶颈,市场规模已经处于爆发前夜。
中国的污泥有80%以上没有正真获得妥善处理,污泥的随意倾倒、堆放和填埋,导致二次污染严重。实现污泥的前端源头控制和后端无害化资源化处置,刻不容缓。污泥产生量的不断累积给中国污泥处理处置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基础。正常的情况下,污水处理厂处理1万吨生活垃圾污水可产生含水率80%的污泥5-8吨,处理1万吨工业污水产生10-30吨污泥。目前中国污泥解决方法主要有填埋、堆肥、自然干化、焚烧等方式,这四种处理方法的占比分别为65%、15%、6%、3%。能够准确的看出中国污泥解决方法仍以填埋为主,加之中国城镇污水处理企业处置能力不够、处置手段落后,大量污泥没有正真获得规范化的处理,直接造成了“二次污染”,对生态环境产生严重威胁。
目前参与污泥处理行业的公司数慢慢的变多,其中不乏环保上市企业,依据这一些企业近两年的经营情况和前期一些专家观点来看,我国污泥处理的行业利润未来五年将会维持在10%-15%之间,污泥处理的成规模企业投资至少在2000万元以上,再看污泥处理行业作为我国未来环保产业的刚性需求产业前景,综合分析下,我国污泥处理行业是具备投资价值的。
《2021年中国污泥处理行业竞争格局与投资前景深度研究报告》由韦伯咨询环保行业研究专家团队耗时数月,经过全面深入的市场调查与研究,引用国内外权威数据,运用科学的产业研究模型及方法,最终形成了涵盖污泥处理行业政策环境、市场需求、竞争格局、全国重点省市发展状况、有突出贡献的公司经营状况以及在各个细致划分领域的布局与进展、行业发展的新趋势与前景预测、投资机会挖掘等内容详尽的深度研究报告,对预知污泥处理行业需求前景、国家政策走向、竞争对手的业务布局、紧紧抓住相关领域的投资机会、制定公司应对战略与实施方案等都有很高的参考价值。一、政策部分
2015年“十三五”规划出台,指出大气、污水、污泥的治理是今后国内环保处理的三个主攻方向。“十三五”规划中明确了污泥处理处置目标、任务与布局,建立完善了污泥稳定化与无害化的有关标准,并阐明了要加强监管与激励机制,全面地为我国未来五年的污泥处理处置工作做出了重要布局。
二、“水十条”要求“2020年前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以上”
2015年4月,由国务院颁布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也明确要推进污泥处理处置,要求“现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应于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达标改造,地级及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应于2020年底前达到90%以上。”这势必带来行业发展的新热潮,并促进污泥的资源化利用水平的提升和焚烧处置的发展。
2017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编制了《“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明确了投资规模和具体目标:
“十三五”期间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共投资约5644亿元,其中新增或改造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投资294亿元,新增或改造污泥(按含水率80%的湿污泥计)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能力6.01万吨/日。其中,设市城市4.56万吨/日,县城0.92万吨/日,建制镇0.53万吨/日。图表 2:“十三五”时期全国新增或改造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能力分布(万吨/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污泥处理受到格外的重视。随着环保部将污泥妥善处理处置纳入污水总量减排考核,将促进综合建设投入低、运营效果稳定、资源利用高的技术发展,污泥处理市场有望迎来快速地增长, 政策已经由“重水轻泥”向“泥水并重”转变,驱动了污泥处置的资源化与无害化进程。随着《水污染防治法》的修订,地方政府对提升和保证水环境质量的需求会愈加明确,一方面现有污水厂陆续开始升级改造,以适应更高标准的出水水质标准,另一方面水环境综合治理也会成为市场主流需求。
2018年3月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2018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意见指出,积极发展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因地制宜,积极推广生物质能、地热能供暖;推进城镇、农村林业废弃物、工业有机废水等城乡废弃物能源化利用。随着有关政策的连续出台,固废产业特别是生物质耦合处理产业将迎来加快速度进行发展的有利时机。
2018年6月26日,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联合下发《关于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技改试点项目建设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18〕53号),《通知》要求,依托现役煤电高效发电系统和污染物集中治理设施,构筑城乡生态环保平台,兜底消纳农林废弃残余物、生活垃圾以及污水处理厂、水体污泥等生物质资源,破解秸秆田间直焚、污泥垃圾围城等社会治理难题,促进电力行业特别是煤电的低碳清洁发展。在《通知》的“试点内容”部分支出要开展“燃煤耦合垃圾发电、燃煤耦合污泥发电技改项目”。主要内容是:“重点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等36个重点城市和垃圾、污泥产生量大,土地利用较困难或空问有限,以填埋处置为主的地区,优先选取热电联产煤电机组,布局燃煤耦合垃圾及污泥发电技改项目。制定运行灵活的耦合工艺方案,充分挖掘煤电机组烟气、蒸汽热力利用潜力,垃圾、污泥全程密闭、干化焚烧,干化产生的水蒸汽进行冷凝回收再利用,采取比较有效措施防止全过程恶臭污染物外泄,恶臭污染物送入锅炉进行高温分解,尽可能减少对机组原有燃煤煤质和制粉系统的影响,降低对煤电机组运行安全、运行效率、负荷调节和经济性的影响。”
2018年,在“十三五”的推动下,环保重要性仍继续大幅度的提高,在污泥处置政策方面,区别于前几年以投资规划为主的政策导向,预计未来2-3年,将逐步建立全面的收费机制,将污泥处置纳入社会成本中。
1、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偏低,无法覆盖污泥的处置成本污泥处理本应是与污水处理紧密连接的重要环节,但由于国内环保投入偏颇,使得污泥处理为污水处理厂带来了“额外”的成本。同我国征收的污水处理费用相比,目前征收的污水处理费用没有办法解决污泥的处理、处置费用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依照国家规定向排污者提供污水处理的有偿服务,收取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成本最重要的包含污水处理厂的生产所带来的成本、管网维护成本、泵站提升成本、管理费用及折旧,而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应是其运行实际消耗的生产要素成本和,但没明确污泥处理处置费用。按真实的情况,污泥是污水处理的副产物,污水处理应该包括污泥的处理处置。
污泥处理处置费用的保障措施目的是确保污泥处理处置能够长期、稳定地正常运行,缓解我国污泥处理处置给社会造成的环境压力。目前,我国污水处理费征收已经比较普遍,但并未单独对污泥处理征收费用。同时,污水处理的收费水平低于发达国家。全国主要城市的居民用水和工业用水价格中,污水处理费占总水价的比重平均在30%左右,而在发达国家这一比重约为50%。对于污水处理厂来说,污水处理的收费甚至不能够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可用于污泥处理的投入就更加捉襟见肘。
2014年12月31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将污泥处理处置费纳入污水处理费。《办法》指出:
2019 年 1 月,根据生态环境部、全国工商联联合发布了《关于支持服务非公有制企业绿色发展的意见》,“加快构建覆盖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价格机制,推进污水处理服务费形成市场化,加快建立有利于促进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固态废料处理收费机制。”污泥处置业务的盈利能力有望受益。
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要进行脱水,需要的设备主要有离心脱水机、带式压滤机、板框压滤机等几大种类,韦伯咨询将从投资成本、运行成本及维护成本等方面做一下比较。
如需要处理的原水为2000m3/天,生产8~10t/d干污泥量的污水处理厂,浓缩为含固率3%左右泥水混合物(不同行业不同处理工艺水中悬浮液会有差别)时,即为300m3/天左右泥水混合物;使用一台LW355型离心机就可以满足生产需求,LW355型离心机设计处理量4~15m3/h,出厂价约10万/台。一台一米带式压滤机至少十几万,它的处理量为4~12m3/h左右。一台120㎡的自动拉板式板框压滤机价格近十万,处理量为3~10m3/h左右。
在离心机内,由于离心力场很大,细小的污泥也能与水分离,所以絮凝剂的投加量较少,一般混合污泥脱水时的加药量为:1.2kg/tds左右,污泥回收率为95%以上,脱水后泥饼的含水率为65%~80%;而带滤机为了提高处理量,滤带不能织得太密,为防止细小的污泥漏网,需投加较多的絮凝剂,以使污泥形成较大絮团,一般混合污泥脱水时的加药量大于3kg/tds,污泥回收率为90%左右,脱水后泥饼含水率80%左右。
卧螺离心脱水机的投药量比带式压滤机的投药量要节省很多,且卧螺离心脱水机所用药的分子量低,价格便宜,带式压滤机所用药的分子量高,价格贵。一台一米带式压滤机一天工作8个小时用药量一般在四到五公斤;一台355型卧螺离心脱水机一天工作8个小时用药量在二到三公斤,视污泥而定,离心机对很多物料甚至可以不加药就能取得较好的处理效果。比如:造纸、毛纺、乙炔气渣、人蓄粪类、矿山尾砂等粗颗粒容易沉淀的物料,不需要絮凝剂,而带式压滤机就不行;这就大大降低了加药和处理成本。
离心机在使用时电耗比带式机高三到四个千瓦,按每天工作八小时计算每天多三十元。而离心机在整个脱水过程中,不需要水冲洗。只是停机时用少量水冲洗一下内腔即可。而带式压滤机就不同,一台一米带式压滤机每天需要六七十立方的水进行滤带反冲洗。这些反冲洗的水再回流沉淀池重新处理,按每立方水2.5元的处理成本每天就增加至少150元的成本,如用自来水反冲洗成本更高,两者相比每天可节省120元的费用,一年至少可节省四万元。板框压滤机在处理完污泥,就要对滤布进行清洗,不然就影响处理效果,增长处理时间,费时费力。
卧螺离心机劳动强度小,自动化程度高,操作简单,一人可同时管理2~3台机组;带式压滤机操作繁杂,操作工人的技术要求高,一般1~2人管理1~2台机组;板框压滤机操作简单但劳动强度较大、工作环境条件差,一般2人管理1~2台机组,操作工人待遇要求较高。如按80元/人天计算,卧螺离心机为80元/天台,带式压滤机为160元/天台,板框压滤机100~160元/天台。
卧螺离心脱水机易损件少,只有V型皮带、轴承会损坏,如更换也不过几百元;带式压滤机易损件多,因开放式作业的特点,转轴、齿轮、轴承及滤带等被污水腐蚀和运转磨损严重,易损坏,维修更换需几千甚至上万元;板框压滤机滤布会破损,更换也需几千元;板框压滤机如果进料压力过高,则滤布易破损、滤板会变形。
因此,根据上述分析可知:污泥脱水从原理上分析,采用离心机比带机更合适;离心机由于离心力场大、分离效率高、对污泥的絮凝要求比带机低,所以药耗低、药价便宜、运行费用低,回收率和脱水效果好。
公司主要业务为综合环境服务,业务范围包括供水、污水处理、水务工程等传统水务业务,以及固废处理、海绵城市、流域治理等环境服务业务,并逐步延伸至绿色资源循环利用业务(包括污泥处理、污水热源、再生水等)。目前公司拥有的项目类型包括供水、城市污水处理、村镇污水处理、固废处理、固废收集及储运、海绵城市、流域治理、再生水、海水淡化、污泥处理、工程建设、环保设备等。
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49.1亿,同比增长19.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6亿,同比增长33.2%,增幅创4年新高;每股收益为0.17元。公司毛利率为29.6%,较2018年降低1.2个百分点,净利率为7.3%,较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从业务结构来看,“水务建设”是企业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具体而言,“水务建设”营业收入为57.6亿,营收占比为39.4%,毛利率为23%。
城镇水务方面,公司挖潜存量,拓展增量,部分存量项目水价调升,新民污水厂提标改造项目、燕川厂提标改造项目、公明厂提标改造项目等在2019年内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运营,污水处理量、自来水生产销售量逐步增加,污水处理收入、自来水生产销售收入也相应增长。(2)水环境综合治理
水环境综合治理方面,公司加强项目全周期管控,常熟项目稳定运营,宿迁、福州、固原、三亚、顺义、临澧等项目将陆续分批进入运营阶段。同时,公司已中标河钢产业升级及宣钢产能转移项目水系统BOT项目,试水工业水服务。
截止2019年末,首创股份城镇水务总规模达2804万吨/日,日均产能供水为522万吨,污水652万吨,区域分布上达到23个省;850万吨/日的在手订单量以及签约项目的逐步开展,也都将持续释放稳定可观的收入和现金流。
固废处理方面,首创股份作为国内最早布局餐厨废弃物厌氧处理的企业之一,拥有行业领先的干式和湿式厌氧消化技术,立足于餐饮和厨余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打造了从收运到最终处理一体化服务模式,宁波、杭州、扬州等餐厨厨余废弃物处理项目已基本实现满负荷运营。
2019年,固废业务子公司首创环境在国内中标15个垃圾处理项目,总投资规模约为人民币47亿元,新增年处理能力342万吨,折合处理规模9,370吨/日。
公司在保持垃圾焚烧产能增长的同时,进一步拓展了危险废弃物在内的一系列新项目版图,发挥与新西兰业务的协同效应,继续巩固和提升行业的领先地位,践行了为政府和居民提供“一站式”固废处理综合服务的发展战略。
公司已形成生活垃圾清扫、收运、填埋、焚烧发电覆盖前端、中端、后端完整产业链的核心业务,厌氧处理业务和危废处置业务的支线业务同步发展,电子废弃物拆解、非正规填埋场治理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业务等的辅助业务协同发力,继续巩固和提升行业的领先地位。
绿色资源管理产品线方面,公司污泥业务增长迅速,主流工艺、核心装备、服务模式日渐成熟,截至目前污泥公司已在全国11个省份、15座城市开展污泥处理处置项目,污泥日处理能力达1200吨/日;城市绿色供热、水源热泵系统供热、中水再利用等绿色资源项目业务也在持续推进中。
为应对国家和地方政府对生态环保产业升级的需求,首创集团于 2018 年首次发布“生态+”战略,对集团环境产业板块进行“水、固、气”的全业务布局,形成环境综合服务的整体能力。
在“生态+”发展战略的引领下,水环境治理业务已经结出硕果:2018年水环境治理业务形成的利润在首创股份整体利润中占比已超过三分之一,以能力驱动为核心的轻资产业务拓展模式的毛利率水平高于传统的重资产拓展模式。而在项目拓展方面,获取中山市中心组团黑臭水体整治提升工程EPC+O项目成为首创股份轻资产业务拓展的标杆示范,证明了首创股份的项目拓展已从传统的资本驱动型向能力驱动型转变。公司在未来发展中将保持战略定力,加快动能转换,积极落实“生态+”发展战略,坚持轻重并举,强化科技创新驱动,重点加快轻资产业务发展;加强企业干部培养和资本运作,提高组织管控能力和管理能力,推进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早在2015年6月,首创股份就以约11.3亿元人民币收购了新加坡ECO工业环保工程私人有限公司。ECO为1995年12月成立于新加坡的环保公司,主营业务为有毒工业废料的收集、回收利用及处理、工业及商业垃圾的收集及回收利用和其他相关工业服务,以及污泥处理。它是新加坡废物回收处理公司中唯一一家具有污泥处理能力的公司,同时是新加坡仅有的三家持有国家环境署(NEA)发放的全方位垃圾收集服务牌照的公司之一,可收集废物包括有毒废物、腐蚀物、易燃物及工业公司产生的其他危险废弃物,污泥解决能力可达570吨/天。
2017年初,首创股份以自有资金2,556万元人民币收购北京首创博桑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北京首创污泥处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49%股权,收购后,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2019年6月,北京首创污泥处置技术有限公司与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共同开拓污泥处理处置市场,加快完成“火电厂协同资源化处理污泥废弃物技术”项目的产业布局,在污泥无害化处置领域取得优势地位。
2019年9月,首创股份依据“生态+”战略,在强化城镇水务、固废处理和能源资源三大业务群的基础上,透露了未来布局将新增的5大赢利点:①重点培育污泥业务②响应国家提质增效,加大排水管网的布局力度③计划扩张工业园区的布局④装备及供应链的布局⑤村镇环境的布局。
首创股份的污泥布局目前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划,未来将因地制宜为地方政府制定永久污泥处理处置路线;建设应急服务能力解决当前短期污泥问题;针对城镇水务开展污水厂污泥、供水厂污泥、河湖底泥、地铁盾构泥浆、村镇污水厂分散污泥、管网通沟污泥六种污泥处理处置;广泛开展合作,例如与首钢合作,在首钢机电公司建设首创污泥装备制造基地;与国电龙源合作,进行污泥电厂协同处理处置项目的投资运营等。
2017年10月,首创股份预中标延庆区污泥处置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并与同年12月接管运营。该项目主要负责收集处理延庆区县所有污水厂内的污泥,处理规模为130吨/日,每吨污泥处置补贴:268元/吨,运营年限达到8年,主要采用好氧发酵技术:污泥经好氧发酵工艺处理后产物达到农用和园林绿化用泥质的要求,然后用于园林绿化或土壤修复等用途。
针对城市污泥处理,首创股份提出了应急快速处置技术和解决方案,主要服务➤于市政污泥——含水率80%的污泥深度脱水;➤ 河道清淤工程——河道底泥深度脱水;➤ 基建泥浆——脱水减量等三大领域。
采用高压带式污泥深度脱水技术处理脱水污泥(含水率为80%),在投加泥改性剂条件下,经深度脱水后污泥含水率可降低至60%以下。深度脱水后污泥性质稳定、臭味低。经深度脱水后污泥低位热值大幅度提高且易粉碎,可进一步焚烧处理。深度脱水后污泥可通过烧制水泥、作为垃圾填埋场覆盖土、制砖和作为污泥好氧发酵掺入干料等多个用途实现资源化利用。
➣ 现场条件:供电:380V;占地面积(含污泥调质和传输系统):~20m×10m;用水(中水):8~16m3/h;地面要求:常规水泥硬化地面(厚度10cm);
以呼和浩特市污泥应急项目为例,运用该技术和方案已经达到如下的实施效果:处理率:300吨/天;进泥含水率:83%;出泥含水率:59%;主机占地面积:7m×12m;设备型号及套数:SCSD-2,4套。
截至2019年末,污泥公司已在全国11个省份、15座城市开展污泥处理处置项目,污泥日解决能力达1200吨/日。
2019年,公司旗下首创环境投资曾就湖北省潜江市生态循环产业园项目递交投标计划书并中标此项目。首创环境投资将成立项目公司,负责潜江产业园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及移交。潜江产业园项目包括污泥处置项目,其中包括生活污泥(处理规模为每天30吨)、管网污泥(处理规模为每天28吨)和河渠污泥(处理规模为每年5,000吨),采用“建设一运营一移交”经营模式,特许经营期为20年(含建设期),总投资约为人民币5,078万元。
2019年,公司研发创新性的污泥处理工艺组合及配套装备,完成2项污泥处理工艺优化路线的初步验证和经济效果评估;完成深度脱水设备,低温耗电干化设备,快速移动式淤泥及污泥脱水技术装备开发,并进行稳定性、处理效果进行综合评估或节能效果优化;形成2项脱水药剂组合配方。
相比其他危险废物,油泥的利用价值相对较高,企业本身就有处置的经济动力,加上政府不断施加的环保压力,一些石油化工产业大省正在掀起一波投资热潮。以新疆为例,从环保厅环评批复情况来看,仅对2016年7月至2018年7月全区的环评批复项目进行统计,共有31个第三方油泥治理项目,总投资超过19亿元,全部建成后将形成621万吨/年的油泥解决能力。
2018年6月,新疆环保厅颁发首张《橇装化设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杰瑞环保含油污泥热相分离成套装备取得,该装备已经应用于杰瑞绿洲新疆油田二油库废液池含油污泥资源化无害化处置项目。撬装化设备装备采用模块化、一体化设计,能在5~7天的时间里实现快速安装并投入使用。对于位置偏远且分散的油泥贮存,可大大加快治理进度,有利于行业整体规模的进一步扩张。放眼全国,在危废处置需求巨大但解决能力不足的大背景下,许多地方政府都制定了危废处置计划,包括油泥在内的危废项目数量和规模增长迅速,投资潜力不可忽视。
随着新环保法的通过,各地对油田环保的要求慢慢的升高,含油污泥的随意排放将不再可能,各地隐藏的污染也被逐渐揭开,油泥处置的需求也将快速增加。
含油污泥主要产生于原油储存中罐底、地冒跑漏和洗井修井施工等环节。根据光大证券的测算:含油污泥最重要的包含罐底及跑漏污泥、落地油土等,每年产生量约600万立方米,处理价格在1000元左右。因此,含油污泥年处理费用约为60亿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