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9日,我公司自行组成验收工作组,根据《污水处理升级改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形成了验收意见。现根据相关规定,将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本项目为原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项目,利用原污水处理构筑物做改造扩建,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和工艺水平。升级改造后,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设计处理规模为1200t/d,二级生化处理规模为200t/d。预处理采用“初沉池+调节池+气浮机+斜管沉淀池”工艺,废水经预处理后进入回用水池回用于公司制作,其中200t/d经预处理的废水进一步经“水解酸化池+A/O生化池”二级生化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宣恩县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进入贡水河。
2022年3月,湖北固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污水处理升级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4月6日,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宣恩县分局以“宣环审[2022]3号”文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工程于2022年4月开工建设,2022年8月竣工。
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本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的基本工艺、环境保护措施与环评阶段基本一致,因此,本项目未出现重大变更。
污水处理站设计预处理规模为1200t/d,二级生化处理规模为200t/d。污水经“初沉池+调节池+气浮机+斜管沉淀池”预处理后进入回用水池回用于公司制作(1000t/d),其中200t/回用水池污水进入“水解酸化池+A/O生化池”进行二级处理,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宣恩县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进入贡水河。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产生的臭气。污水厂采用“初沉池+调节池+气浮机+斜管沉淀池”预处理,“水解酸化+A/O生化”二级处理工艺,污水厂运行过程中将会产生一定量的NH3及H2S,预处理工艺废气产生量小,二级生化处理量小,废气产生量小,均为无组织排放。
工程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风机、水泵、气浮机、压滤机等设备运营噪声,风机、水泵等高噪声设备均设置于专用设备房,气浮机、压滤机位于污水处理站房内。
项目运营期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污泥,经压滤机脱水后于污泥间暂存,运至宣恩县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无组织排放的氨、硫化氢以及臭气浓度能够很好的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厂界标准值要求,废气能做到达标排放。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外各监测点位昼间噪声值能够很好的满足《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厂界噪声能做到达标排放。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总排放口废水浓度能够很好的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规定要求,废水能做到达标排放。
工程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及生活废水,污水经“初沉池+调节池+气浮机+斜管沉淀池”预处理后进入回用水池回用于公司制作(1000t/d),其中200t/回用水池污水进入“水解酸化池+A/O生化池”进行二级处理,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宣恩县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进入贡水河。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总排放口S3废水浓度能够很好的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规定要求,废水能做到达标排放。因此,项目运营期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小。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产生的臭气,预处理废气产生量小,二级生化处理量小,废气产生量小,均为无组织排放。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无组织排放的氨、硫化氢以及臭气浓度能够很好的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厂界标准值要求,废气能做到达标排放。因此,项目运营期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小。
工程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风机、水泵、气浮机、压滤机等设备运营噪声,风机、水泵等高噪声设备均设置于专用设备房,气浮机、压滤机位于污水处理站房内。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厂界外各监测点位能够很好的满足《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声环境影响小。
项目运营期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污泥,经压滤机脱水后于污泥间暂存,运至宣恩县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固态废料得到妥善处置,对对旁边的环境影响小。
污水处理升级改造建设项目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能做到达标排放,固态废料得到妥善处置,主要污染物COD、NH3-N已取得总量控制指标,项目已取得排污许可。工程未出现重大变更。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污水处理升级改造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能够最终靠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进一步加强污水处理站的建设、营运管理,严格落实环评及批复要求,确保废气、废水达标排放,固态废料合规合法处置。
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20日至2022年11月17日,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关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